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(下稱“應變協調中心”)19日公布,20日零時起調整入境人士的防疫措施。
應變協調中心稱,衛生局根據第2/2004號法律《傳染病防治法》第3條、第10條及第14條的規定作出第634/A/SS/2022號公告,由20日零時起,入境人士的防疫措施調整如下:取消有關中國內地風險區的規定,由中國內地(除廣東省珠海市外)直接來澳門,或由香港特別行政區、臺灣地區及外國來澳門人士,于登機、登船或登車時,須持采樣日后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其他防疫措施要求不變;經廣東省珠海市來澳門,入境時須持采樣日后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。
應變協調中心最新發布的數據顯示,澳門18日新增97例新冠病毒確診患者入住衛生局的隔離治療設施;另外,2名有基礎疾病的新冠病毒感染者死亡。 (記者 李亞南)